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权责清单
南平市林业局:
你局《关于延平区国有林场调整使用更新采伐限额的请示》(南林资〔2022〕4号)悉。根据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"十四五"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》(林资发〔2021〕112号)规定,同意编限单位延平区国有林场根据人工公益林抚育采伐实际需要,调整使用人工更新采伐限额1256立方米。
澳门新葡京线上娱乐城
2022年5月13日
全文下载.pdf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